摘要
建构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制度必须理清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价值取向,以人为本为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价值选择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以人为本是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核心价值,以人为本要求在权利与权力、权利与义务上以权利为本,在效率与公平上以公平为本,在形式平等与结果平等上以正义为本。
出处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08年第1期68-71,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Hangzhou
基金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课题"德治与法治的本源追寻:人权的申张与保障"(批准文号:040501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