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经济发展战略的制订,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层次分明,梯度推进 1990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明文规定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来治理香港,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并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因此,香港的经济发展战略需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拟定。我们的方针和原则,是保证和促进香港的继续稳定、繁荣和发展,同时利用香港来促进深圳、珠江三角洲、全广东乃至全国的经济稳定、繁荣和发展,决不干预香港依照基本法的种种活动。对香港的经济发展战略抉择问题,我们决不越俎代庖。 香港被称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经济发达,实力雄厚,是历史形成的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信息中心和旅游中心,与世界各国(地区)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和联系。香港人素有爱国爱乡热忱,对祖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香港也是中西文化融合在一起、经济自由。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1997年第6期23-24,共2页
Special Zon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