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新型经济活动的电子商务,从其发生、发展到今天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经济模式,企业和资本往往都是唱“主角”的。无论是在2000年前后全球的电子商务浪潮中,还是在2003年我国“非典”给电子商务带来的“意外惊喜”里,都体现出了这一点。这也难怪,在美国1996年的《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中,就明确倡导“在电子商务中私营企业应起主导作用”,并将此作为其推广电子商务的首要原则,这一原则陆续得到了各国政府的认同并成为推动电子商务快速膨胀的重要因素。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07年第5期116-118,共3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