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品是否跨类别,应从产品的制作工艺、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渠道进行分析。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应审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广告宣传的投入量、覆盖率、媒体等级;商品的销售收入、范围、市场占有率、同行的排名、获奖以及商标被仿冒等因素。对驰名商标跨类保护以足以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提供者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为判断依据,而不能将驰名商标变成无原则的全类保护,与此同时,还应适度合理的确定赔偿数额。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07年第6期24-26,6,共4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