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安管理科学化应是治安管理理论的基本概念、范畴、命题、假设、原则、原理、方法的科学化,治安管理体制的科学化,治安管理行为的科学化和治安管理“理论——实践”同构体系的科学化。治安管理主体结构科学架构的基本标志是建立由多元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属地警察和社区公众等参与的社区治安群,其核心问题是警察职能设置的科学化。构建和谐的治安管理制度,必须实现社区治安管理制度供求平衡与整合,形成“权利——义务”共同体。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96-103,共8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