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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激发少数民族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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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充满发展活力的社会。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在我国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各民族是平等的,和谐社会需要全国各民族共同努力构建,新世纪新阶段,激发全少数民族的创造活力,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作者 邱岚
出处 《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6期53-56,共4页 Journal of Kangding Nationality Teachers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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