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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敲诈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应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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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告人王某某为图钱财,于2007年1月28日14时许来到某超市,对工作人员谎称在该超市内放置了六枚炸弹,向该超市索要人民币三十万元,并威胁若在当日15时30分之前拿不到钱,将引爆炸弹。超市的工作人员迅速报警,
作者 张力军
出处 《天津检察》 2007年第6期70-70,共1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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