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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律保护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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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国有一群特殊的人,他们以偷盗为生但却受到法律保护,他们的雇主都是银行和零售商。他们的法定名称是“抵押收回执行人”,而美国老百姓却习惯叫他们“回收入”。
作者 盛森
出处 《党员文摘》 2007年第12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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