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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邮政企业劳务用工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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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务用工是邮政企业普遍使用的重要用工形式。其基本运作模式为:邮政企业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用工需求,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邮政企业称为劳务工),派往邮政企业工作;邮政企业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派遣费用,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作者 刘进
机构地区 山东省邮政公司
出处 《现代邮政》 2007年第12期51-52,共2页 Modern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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