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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包裹详情单初试“邮资已付”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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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58年8月后,全国各大局陆续试行在包裹详情单上不贴邮票,改用“邮资已付”戳。上海局在使用时准确执行了邮电部[58]秘字第68号文第一款第5条:“包裹详情单可以只请寄件人填写第一联,其余由营业员代填”,
作者 王立庆
出处 《上海集邮》 2008年第2期44-44,共1页 Shanghai Phila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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