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兰州石化公司化肥厂硝酸装置,自1959年建成投产以来,曾发生硝酸灼伤事故78起,基本均发生在工艺处理和检修过程中,其中化工45起、分析工10起、检修人员23起。灼伤部位大部分为脸部、手部和脚部,说明员工的防范意识不强,手脚的防护存在不到位的情况。现对以往曾发生的一部分有代表性的酸灼伤事故经过进行描述,以达到汲取教训,严格防护器材的使用,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的目的。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08年第3期15-16,共2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