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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欠条所附条件可拒绝给付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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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刘某在一水泥厂工作半年,因单位效益不好一直拖欠着工资。2007年6月。刘某因母亲生病,请假两个月。厂方给其开了工资欠条,并附有一个条件:刘某在两个月后必须回厂上班,否则,厂方拒绝兑现所欠工资款。结果,刘某因母亲病重,未能及时回厂.该厂以欠条为凭拒绝支付拖欠刘某的工资。刘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作者 王景龙
出处 《知识窗(教师版)》 2008年第2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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