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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艺术程式化的规范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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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戏曲表演艺术的程式化,著名京剧导演艺术家阿甲先生曾作了一个诠释。他说:“我认为它是在歌舞动作的基础上,综合各种有表现性质的东西组合在一起,成为一种完整的规范化戏曲艺术的表演。”这就清晰地阐明了戏曲表演艺术程式化的两大特征:一是它对各种表演性质的艺术元素宽泛的吸纳性和综合性。二是它完整的系统的规范化。程式化在我们继承传统时,一切都顺理成章,井然有序,水到渠成。但随着时代生活的发展,戏曲的程式化表演要创新时,这两个问题的矛盾似乎就凸显出来了,就像左腿绊着右腿。要博采各种有表演性质的东西来创造新的程式,又怕破坏了规范化的完整性,出现不伦不类非戏曲化的东西。要固守完整的规范化,在表现今天的现实生活时,又觉得对这套规范化了的程式“舍不得,离不开,拿不起,用不上。”这种程式思维中出现的困惑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作者 张淑红
出处 《中国戏剧》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42-43,共2页 Chinese Thea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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