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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被抢造成的损失能否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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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我公司财务人员从银行支取现金后返回公司途中,遭到两名歹徒抢劫,被抢走现金28万余元。虽然案发后省、市、县三级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侦查,但案子目前尚未侦破。请问由于现金被抢造成的损失,能否作为财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可以,我公司应如何办理?
作者 钟税官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29-29,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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