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今年起加班费计算与往年不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就劳动者广泛关注的节日加班费问题,劳动保障部门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2008年起加班费计算基数将与往年不同。 有关专家表示,由于我国《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已进行了修改.每年的法定节假日从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因此,月制度工作天数也相应调整,不再是原来的20.92天,而是20.83天。
作者 高路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08年第2期5-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