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吉林省抚松县财政局在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实践中,坚持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并重,注重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政治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学习与干部选拔使用相结合、专题讨论与座谈交流相结合、业务培训与调研考察相结合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成立了创建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保障机制;二是制定了一系列学习规章制度,将学习情况纳入综合考评办法,形成了制度保障机制。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6-6,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