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对融资租赁,承租方要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出租方要按实际利率法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对先付租金未确认融资费用如何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如何分配,该准则并无规定。而在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中对此的规定是:“在先付租金(即每期期初等额支付租金)的情况下,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56-56,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