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1月1日生效的新会计准则无疑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新会计准则与旧准则相比,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做了较大改动。主要表现在: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更注重公允价值;存货记账方法取消“后进先出法”;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改变;债务重组方法的改变;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合并报表理论的变化等八大方面。其中主要体现了三大突破。其一,实现了从国内制度到国际准则的突破。旧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从总体上来说,基本还是立足于国内的制度。但这一次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的原则和处理方法,并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认可。其二,实现了从服务管理者到服务相关方的突破。旧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主要是满足管理者,尤其是政府管理部门需要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