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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高官腐败的“中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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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六大以来,对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件的查处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固定的模式:中纪委是第一道“关口”,中纪委查处后移交最高检。“两高”为了防止干扰,实施了异地侦查和异地审判。观察人士认为,惩处省部级高官腐败的“中国模式”已经形成。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19-19,共1页 Leadership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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