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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应用两种睫状肌麻痹剂验光结果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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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对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与1%阿托品眼膏对不同年龄,不同类型屈光不正儿童进行睫状肌麻痹后的验光结果及最佳矫正视力进行比较。方法:将随机选取的3~15岁的200例屈光不正儿童按年龄和屈光状态分为12个组别。对这200例屈光不正儿童先予复方托品酰胺散瞳,获得屈光度及最佳矫正视力。次日,用10g/L阿托品眼膏涂眼,每日3次,连续3天,第4天由同一医师验光,获得屈光度及最佳矫正视力。结果:应用两种睫状肌麻痹剂散瞳后,验光结果及矫正视力在3~6岁年龄组所有屈光状态皆存在明显差异;7~9岁年龄组中除中、高度的近视外均表现出较大差异;10~12岁年龄组除轻度近视结果相差较大外,其余各组差别较小;13~15岁年龄组各组别差值均数均未超过0.50D。结论:阿托品的睫状肌麻痹作用在所有年龄组均强于复方托品酰胺。对于学龄前儿童应选用阿托品;7~9岁的儿童除中、高度近视外也应选用阿托品;年龄大于10岁的儿童除轻度近视应慎重,其它情况可选用复方托品酰胺。
出处 《中国科技成果》 2008年第1期40-42,共3页 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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