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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向各省提出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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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土资源部就用地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各城市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内使用土地,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居住、公共建筑、工业仓储等建设,特别要保证居住用地,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三类住房用地不得低于居住用地的70%。二是各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城市依据国务院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制定的实施方案,并及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出处 《企业世界》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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