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万历二十九年至清咸丰九年间,遵义建有两座城堡。一为老城,官储修建,官府管理;一为新城,官府倡导,地方民众集资修建,民众管理。民国以后,冷兵器时代结束,城堡不但失去其保障功能,反而成为制约城市发展、阻碍交通的屏障。因此,城堡的拆除、消失已成定局。但是,原为管理城堡而成立的公所,却适应了时代的要求,将维修城堡的资金,转用于发展地方公益事业,在遵义历史上留下了可记的一页。
出处
《贵州文史丛刊》
2007年第2期91-93,共3页
GUIZHOU CULTURAL AND HISTOR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