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语》是儒家的原创性经典,它的意义不仅在于为儒家学者的修身制定了一种可以遵循的范式,而且在于为儒家的政治提供形而上的根据。从这一角度立论,对《论语》所提倡的“仁”的意义也许就应当作多层次的思考。它不以德行的提升为唯一鹄的,其理想更进至儒家王道政治的实现。恰当地说,《论语》的法律思想建基于“仁”的需求之上。当然,笔者的论述只能是为研究《论语》提供一种法律的视角,而这种研究也不可能是终极的,或许探讨本身就是意义之所在。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07年第6期123-128,共6页
Gradu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