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和谐对于构建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七大更是将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之一,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长远目标。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人口为7.45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57.01%,按照人均年收入低于683元的贫困标准,2005年底农村贫困人口还有2365万人。
出处
《北京观察》
2008年第2期23-25,共3页
Beijing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