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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制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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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副司长董平近日表示,考核不合格与不胜任工作是两回事。很多单位和企业采用的“末位淘汰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合同法中企业解除合同的情形中没有包括“末位淘汰制”。
出处 《时事报告》 2008年第1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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