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核心是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并通过政策和法律赋予了农民享有长期稳定的土地使用权。特别是2002年8月29日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更是将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一系列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方针、政策上升为法律,对保护广大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村土地的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由于现行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和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纠纷大量出现。由于涉农纠纷具有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导致各地裁判的不统一,一些涉农纠纷已演化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涉农纠纷和涉农信访呈现不断增加的态势。根据调查分析和司法统计情况,在当前农村集体土地纠纷的司法审判中。因集体经济利益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成为困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难点问题。本文结合现行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就此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供司法实务界参考。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94-100,共7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