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执行难,最高法院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推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是在互联网上建立的案件信息系统.各级法院将全部执行实施案件录入这个系统,其目的一方面是让当事人能够通过互联网了解自己案件的进展情况.另一个更主要的方面是通过互联网将执行人公示给世人,让世人了解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以达到对被执行人的威慑作用,因此这套系统又被称为执行威慑机制。但是,执行威慑机制真的能够对被执行人起到威慑作用吗?作为一名基层法院执行法官,我只能遗憾地说“不”。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188-189,共2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