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末位淘汰制”无法律依据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副司长董平不久前在深圳表示,很多单位和企业采用的“末位淘汰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合同糊中规定企业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中没有包括“末位淘汰制”。
出处 《人事天地》 2008年第1期57-57,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