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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范监督形式和程序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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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法在总结人大监督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现实出发,针对性地解决了监督形式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从制度上,监督法将宪法和有关法律中的监督制度或监督方式进行了专门的、系统的规定;从技术上,监督法对监督程序作了详细、严密的规定,带有较强的程序法特征。可以说,规范监督形式和程序是监督法的主要内容,是监督法法律价值的重要体现,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的重要抓手。
出处 《海南人大》 2008年第1期37-3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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