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通过对从贺州市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实证分析,认为,民族地区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主导性与多样性相统一、传承和创新相统一、独立性与开放性相统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性与产业化相统一、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统一等主要原则,同时,要有相应的措施和要求,以确保这些主要原则得以贯彻实施。
出处
《贺州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32-36,共5页
Journal of Hezhou University
基金
贺州学院"桂东地区族群文化研究"和"构建和谐社会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研究"科研立项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