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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药致人死亡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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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关于办理制售假劣药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按照该征求意见稿及刑法相关规定,制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最高将可能判处死刑。制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最高判处无期徒刑,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作者 宗青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08年第1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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