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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在全省率先建立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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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射阳县从2007年10月起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标准,将集中供养标准由2200元/年提高到276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由1800元/年提高到2210元/年;并建立起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今后每年五保供养标准按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其中集中供养标准按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5~50%,
机构地区 射阳县民政局
出处 《中国民政》 2008年第1期60-60,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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