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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出来的人命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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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一天,农民刘某约朋友一起到某钓鱼场钓鱼。垂钓过程中,因鱼杆触到上方的30千伏高压线,致使刘某被当场电击身亡。事后,刘某之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鱼池承包人钱某、区供电公司赔偿刘某因触电致死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14万元。
作者 张兆利
出处 《农家科技》 2008年第2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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