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于2008年2月1日正式实施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标准于2007年7月19日正式发布,2008年2月1日正式实施。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的M2类和最大设计车速≥50km/h N1类采用点燃式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车辆,不适用压缩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及专用作业装置的车辆。
作者 吴憩棠
出处 《汽车与配件》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8-8,共1页 Automobile & Parts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