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春节、五一、十一法定休假3天,再加上调整后的两个双休日,就形成每年三个连续7天的长假,“黄金周”逐渐在中国成为使用率最为频繁的流行语之一。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五一黄金周”被画上了休止符,并列干元旦、清明、端午和中秋休假一日,春节和十一则维持原先放假的天数。在经历了热热闹闹的九年之后,休假制度骤然“变身”。
出处
《今日上海》
2008年第2期58-59,共2页
Shanghai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