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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出台视频新规是为了逃避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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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年底,由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令国内大多数从事网络视频服务的公司陷入焦虑、“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硬规定。使得国内众多的网络视频经营者今后的身份归属难以判断,甚至他们苦心经营的网站也被逼到了生死边缘。
作者 王斌
出处 《IT时代周刊》 2008年第3期28-28,共1页 IT Time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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