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是大公司支配社会经济的时代,而大公司控制权的中心又是由股东大会向董事会转移的时代。实践证明,传统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即“股东会中心主义”理论已经无法实现股东会、董事会、高层经理之间的相互制衡。在现代公司、尤其是那些上市公司中,董事会占据着核心地位,对外是公司的代表和权力的象征,对内是业务执行者和经营决策者,同时还扮演监督经理层的角色。从这一点上说,董事会能否做到良性运行直接决定公司工作效率的高低和经济效益的好坏。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8年第4期51-52,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