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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处方管理办法》中若干问题的解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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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医师开具处方可使用哪些药品名称? 《处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可使用的药品名称: (1)药品通用名称,即药品制剂通用名称。 (2)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即原研发企业生产的药品专利药品名称。
作者 吴永佩
出处 《中华全科医师杂志》 2008年第2期111-112,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General Practitio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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