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积极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体系,扩大廉租住房覆盖范围:
第一.强化政府在廉租住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廉租房供应。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政府的责任与义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应建立相应惩罚措施.对于阻碍廉租住房发展的地方政府应给予严厉处分。廉租住房建设是社会住房保障制度的核心,具有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等多方面的性质,地方政府应会同社会保障部门,尽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从制度上对其建设进行保障。
出处
《统计与决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F0002-F0002,共1页
Statistics & Dec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