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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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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12月11日财税[2007]162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确定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7]35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37-37,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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