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致人伤害案件居高不下,该非法行医行为造成伤害的鉴定机制在现行卫生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中均无明确规定,以致在追究肇事者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时出现了推诿扯皮,受害人投诉无门的尴尬局面。文章通过一起援用司法鉴定结论追究行政法律责任案件的查处与思考,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同时对医疗机构许可证的许可管理提出改正意见,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提出修改建议。呼吁非法行医罪有关司法解释尽快出台。
出处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2008年第2期146-148,共3页
Chinese Rural Health Service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