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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协力 坚持不懈地推进治淮骨干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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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1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确定实施治淮19项骨干工程。2003年淮河大水后,国务院召开治淮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快治淮19项骨干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要求在2007年底基本完成骨干工程建设任务。2004年1月,水利部在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提出“把淮河作为近期全国大江大河治理的重点,抓紧灾后重建,加快治理步伐。
作者 刘玉年
机构地区 淮河水利委员会
出处 《治淮》 2008年第2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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