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并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率先执行。新准则全面规范了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相关问题,取代了在1995年颁布实施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从编制合并报表所依据的理论来看,本次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与暂行规定有所不同。原暂行规定是以母公司理论为主,而新准则是以实体理论为主。本文主要通过分析新旧准则在编制理论上的变化,重点用案例说明合并会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处理之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