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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村“普九”债务政府全部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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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2007年11月29目召开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全省农村“普九”债务全部由政府“埋单”。湖南省提出,从2007年开始,全面启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化解“普九”债务,各市州、县政府“一把手”是化债工作第一责任人。县级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省里负责统一协调,市州支持配合;省、市州、县各自承担一定的偿还比例;省财政将按照“先化解、后奖励”的原则,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出处 《基础教育改革动态》 2008年第2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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