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然法在其两千多年的历史中一直被接受它人们遵从为权威与理性的化身,作为一种巨大的无形力量指导着人们的行为。自然法的本质理念从物本性到神本性,再到人本性。人本性的宣扬是环境危机的思想根源,现代社会要从根本上促进环境法功能的实现,必须用物本性与神本性的"否定之否定回复"思想去指导人们的行为。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270-273,共4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