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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必归会”是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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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业必归会”是指企业正式成立并取得经营资质后,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加入某一行业协会,并依法享受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的一种制度。最近颁布并于2008年正式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在国内物业管理行业率先引入“业必归会”制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取得资质证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
作者 王俊 葛红刚
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08年第1期56-57,共2页 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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