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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制定再生沥青利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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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道路开挖的废旧沥青不再作为渣土处理,可以再生利用重新回用。上海市目前正在制定相应政策,引导施工企业在道路施工中采用沥青旧料再生技术。该市中环线工程已明确全部采用热再生混合料,铺设地面道路中下层,整个工程预计使用沥青再生科28万t左右。
出处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08年第2期45-45,共1页 Recyclable Resources and Circular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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