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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倡导社会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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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提出了“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非常及时,非常重要。荣辱观的八个方面涵盖了社会道德的方方面面,集中体现了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统一的治国方略,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
出处 《党史博采(下)》 2007年第12X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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