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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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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要让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有两个重要前提:一是保护私人财产;二是允许财产参与分配。如何让更多人拥有私产,对大多数普通劳动者来说,劳动收入只够养家糊口,没有积累,何来财产可言?中央说,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例。是的,要让更多的人拥有财产性收入,必须让低收入者增收,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人数。
作者 王东京
出处 《前线》 2008年第2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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