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农民用家电应补贴电费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财政部与商务部于2007年12月22日联合宣布,旨在扩大我国农村消费的“家电下乡”工作将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率先试点。家电品种选择农民购买意愿较强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三类,三省农民可到定点销售网点买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同时还可以从财政部门申领13%的资金补贴。
作者 尹卫国
机构地区 江苏南京
出处 《中国电业》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6-6,共1页 CHINA ELECTRIC POWE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